区财政提出四项措施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近日,区财政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各镇财政事务中心人员在党校听取由上海廉政演讲会副会长刘纪舟主讲,以“结合十七届四中全会学习加强财政干部廉政建设”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报告会。全局在深入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廉政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基础上,就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提出采取四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各部门要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真正把管队伍、干事业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中。二是全面规范操作程序。针对一些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重点事项和重点环节,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入手,认真研究细化业务流程、决策决定机制和监督约束措施,通过完善制度防范于未然。三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局领导班子成员互相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履行好对下属人员的监督职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四是扎实有效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制定并认真实施廉政教育计划,坚持教育常抓不懈,做到警钟长鸣。

